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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株桔子树致两对夫妻拳脚相对为冲突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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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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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被告的黄某无论如何都不能料到只因一时冲动,拔掉邻居的两株桔子树会让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自己受了伤还要赔偿张某等人的医药费。2011年7月12日,江西乐安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处黄某夫妇、张某夫妇互赔偿对方医药费等损失的60%,折抵后,由黄某付给张某夫妇人民币2054元。

  张某与黄某系乐安县某村的农民,两家是邻居关系。2011年3月13日,张某发现自己在老屋前种的两株桔树被人拔掉了,就问是谁拔掉的,黄某说:“是我拔的,因为你把树种在路边影响影响了我们通行,你不能在此种树”。而张某认为这是自己家老宅的地基,遂坚持要把拔掉的树种上。黄某在加以阻止时,拉扯推搡,并打到张某,以致双方发生打架,黄某的妻子、张某的妻子见状,连忙过来帮助自己的丈夫,拳脚并用。两对夫妇在打架过程中均受伤住院,张某及其妻子花掉住院费7033.05元,黄某及其妻子花掉住院费3852.04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作为同村村民,本应互谅互让,冷静、和平处理邻里纠纷,双方却在矛盾出现后不理智而出手致对方受伤,双方均有一定的过错,应互相赔偿对方的损失。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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