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深圳康某离婚对方撤诉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30 17:57
人浏览

深圳康某离婚对方撤诉案

2008年05月11日

  深圳康某与妻子均是从内地来深圳创业的,经过几年拼搏开办有私人诊所、加工厂,买有房子和汽车。后其妻与其感情日益淡漠,于2007年初提起离婚,诉状达七页之长,要求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债务两人分担,孩子由妻子抚养。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其妻子的诉求与事实理由,针尖对麦芒地写了八页答辩状。康某将本律师所写的答辩状与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出示给妻子后,妻子理屈词穷,主动要求与康某和好,并且向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撤诉。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