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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归来有新欢 离婚难欲与旧爱'共赴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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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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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的茶陵男子张某在外打工,与一江西女子发生婚外情,与妻离婚事宜未谈成后,张某产生与妻同归于尽的想法。10月16日,湖南省茶陵县枣市镇村民张某因犯故意杀人(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在外地打工时与江西省赣州的一女孩相好并发展成婚外情。此后,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多次要求妻子与其离婚,妻子龙某最终同意。今年5月30日上午,张某与龙某到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离婚条件谈不拢,又由于他人劝说,便与龙某讲和。当天下午2时许在返还途中,两人为钱的事又吵了起来。张某觉得活着没意思,起意与妻子龙某一起死,便用手掐住龙某的脖子,直至龙某没有动静才松手,后又发现龙某躺在地上手还在动,便又用刀子捅了龙某的颈部。被告人张某以为龙某死了,便向自己左手腕部割了四刀并到池塘自杀,但自杀未果,被附近村民发现。此时,张某也想起家中尚有3岁的小孩,又心生悔意返回作案现场,并用手机先后拨打了“120”急救中心和“110”报警电话。后龙某经抢救脱险。

经审理,茶陵法院认为,张某犯故意杀人(未遂)罪,但有投案自首行为,且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茶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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