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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应支付伤残津贴差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0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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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长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费,一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成植物人,经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一级伤残。该职工亲属为筹集治疗费用,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差额部分。

律师接受委托后,历经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一审,临沂罗庄区人民法院判决该企业向工伤职工支付伤残津贴差额26.88万元。

在律师的斡旋和协调下,企业放弃上诉,赔偿款已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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