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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美貌电话骚扰 被诉侵权道歉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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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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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特殊的侵权纠纷案,在法官的教育下,因迷恋别人美貌而多次打电话骚扰他人的何某,当庭向原告姜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800元。
 何某和姜某同在某中学任教并在同一小区居住。姜某的丈夫付某在郑州经商。姜某容貌姣好,何某便生出些非分之想,多次借故与姜某亲近但遭其拒绝。之后何某便多次在深夜打电话用一些下流语言对姜某进行挑逗、骚扰。姜某的丈夫付某得知后,怀疑姜某与何某有不正当关系,要与姜某离婚。姜某感到委屈,便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何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

 在法官的帮助教育下,何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不良后果,当庭向姜某赔礼道歉,并写下悔过书,支付800元作为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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