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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搭上右臂骨折成功抢得一袋促销大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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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着诱人的大米促销价,陈老太加入了大卖场的抢购人潮,在成功抢到一袋大米的同时,陈老太被挤得关节脱位、胳膊骨折。因与卖场交涉未果,陈老太把卖场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索赔案作出二审判决,卖场与陈老太按3:7的比例分担损失。

  2010年11月,新欧尚超市人民店发布两周年店庆促销广告,其中大米的销售优惠幅度比较大,吸引了大量客源。当月5日上午,陈老太也来到新欧尚超市人民店,此时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来买促销商品的顾客,二楼的电梯口尤其拥挤。店门一开,陈老太挤在人流中进入超市,在购买一袋大米后乘坐新欧尚超市人民店的班车离开,近中午时回到家中。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陈老太的不适感加剧,便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外科门诊,经X光拍片诊断为右肩关节脱位及肱骨头撕脱性骨折。下午13时20分左右,陈老太在家属陪同下到新欧尚超市人民店处交涉。随后,陈老太到较大的中心医院门诊,后住院治疗,于当月15日出院,其共花费医疗费31,361.98元。之后陈老太对卖场提起诉讼,请求获赔该笔费用。一审判决新欧尚超市人民店对陈老太的合理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医疗费5,391元。陈老太不服,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陈老太在新欧尚超市人民店开展的促销活动中因该店内秩序混乱、人流拥挤而受到伤害,其中虽然不乏新欧尚超市人民店面对大客流时应急处置不善的因素,但陈老太作为成年人亦应充分意识到商场进行促销活动将导致客流大幅度增加的可能性。故在这种可能演变成为现实后,陈老太在其年老易伤的客观情况下更应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故认定原审依照过失相抵原则酌定的过错比例亦属合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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