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农夫果园”瓶盖飞起伤眼 消费者索赔近1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5 21:47
人浏览
27岁的陆小姐称自己在拧开瓶盖时,瓶盖猛然飞起来,致其眼睛受伤。为此,她将生产“农夫果园”的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近10万元。近日,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陆小姐诉称,2007年7月12日,她在住处附近的超市购买了一瓶“农夫果园”果汁。当晚9时左右,陆小姐在拧开瓶盖时,瓶盖猛然飞起来,击碎了她眼镜的左眼镜片,致其左眼严重受伤。现在陆小姐的眼睛已经进行了外科缝合手术,外伤基本治愈,但左眼视力下降。陆小姐因伤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1747.53元、交通费525元、护理费1003.8元、误工损失5000元;整容费用预计1万元。陆小姐称,因为左眼严重受伤,视力下降,其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所以要求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给以精神损害赔偿。

事故发生后,陆小姐与公司协商赔偿金额,但未能达成一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陆小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农夫山泉股份公司赔偿8276.33元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和1万元的预计整容治疗费,以及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