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美白霜汞含量超标7.1万倍 四消费者状告美容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5 22:40
人浏览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小姐等四人因美容化妆品质量缺陷提起的请求损害赔偿诉讼。

原告四人诉称,2002年12月至2007年5月期间,原告四人在本案被告方北京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做祛斑、祛疮美容,使用的是本案另一被告北京某家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白霜。在接受美容服务过程中,原告四人均出现浑身无力、牙龈萎缩、失眠多梦、记忆力下降等症状,经医院确诊为汞中毒。另据有关药监部门的化验结果显示,该美白霜的汞含量超出正常值七万一千倍,参照有关标准,属于缺陷产品。故四原告诉至法院,分别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吉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万余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