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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协警”杀干警获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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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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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杀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干警的4名凶犯春节前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现年24岁的赵玉海和24岁的郝玮、28岁的段军被捕前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的“协警”。2006年2月5日,3人与无业人员齐俊峰共进晚餐。饭后,4人来到呼和浩特市圣地亚哥慢摇吧继续喝酒娱乐。当晚零时许,他们准备离开时在门口碰到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孔建中(男,25岁),认识孔建中的齐俊峰便把赵玉海介绍给了孔建中。交谈中,赵玉海认为孔建中的言行对他有所冒犯,很生气。6日1时许,齐俊峰、赵玉海、段军、郝玮拿着镐把跟踪打车回家的孔建中。在宾悦大酒店附近,正在付车费的孔建中被他们从出租车上拉出来,齐俊峰拿着镐把朝孔建中身上乱打并且打中了孔建中的头部,镐把被打断,赵玉海拿着半截镐把又打了孔建中。临走时,郝玮拿走了孔建中总价值3106元的手机和皮包。后经法医鉴定,孔建中系颅脑损伤死亡。同年4月,赵玉海、郝玮、段军、齐俊峰被刑事拘留。

  法院一审后认为,这4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郝玮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在4人共同犯罪中,齐俊峰、赵玉海是主犯,郝玮、段军是从犯,段军还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齐俊峰,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遂依法判处齐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玉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郝玮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段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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