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驾校教练的吴某与人合谋以每人收费3000元至5500元不等的价格买卖驾驶证,7月5日,本网从
重庆市
合川区人民法院获悉,教练吴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2007年初,吴某在合川区某驾校当教练时,从朋友小飞(化名,另案处理)那里得知,有渠道用钱买到驾驶证,于是利用教练员的便利,以每本人民币3000元至4500元不等的价格从小飞处购买了16本机动车驾驶证,再分别以每本3000元到550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学员严某等16人,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7000余元。 合川法院审理认为,吴某非法买卖机动车驾驶证,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中国法院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