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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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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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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因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犯罪的石学平,日前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45.67元。

  据介绍,2005年6月,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硚口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石学平租住地硚口区古田四路新墩二村88号,查获“雷朋”牌、“3M”牌汽车隔热防爆膜378卷及印刷“雷朋”“3M”标识的25个印刷网版。经鉴定,所查获的汽车隔热防爆膜均为假冒产品。6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对石学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7月15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石学平的决定。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石学平于2005年1月在其租用地对外销售假冒的“3M”牌、“雷朋”牌汽车隔热防爆膜,并通过银行信用卡用于收取售假所得。同年4月19日,石学平从上海一公司购进无标太阳膜,并从广州购进印刷网版等工具,雇请他人将“3M”“雷朋”注册商标标识印制到无标太阳膜上。直至6月9日,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区分局查获石学平非法制造的假冒汽车隔热防爆膜378卷,物品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法院认定其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犯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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