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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提菜刀社保局内砍人 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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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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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曾报道的“男子拎着菜刀 昆明社保局内砍人”一案有最新进展,今天上午康志军将在西山区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康志军的罪名是故意杀人。

  案件回放

  社保局工作人员被刺伤

  今年7月26日下午,康志军背着一个装有钢珠的仿真枪和匕首的包进入昆明市社保局服务大厅内,曾经办康志军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王某坐在大厅2号柜台正常工作。康志军冲进来用仿真枪朝王某打了4枪,见王某没死,还大声叫喊着从2号柜台躲到4号柜台下,康志军隔着柜台拿出长约30厘米的匕首连刺王某5刀,接着跑出服务大厅。

  当天下午3点20分,西山警方赶到现场发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已将伤者王某用凳子抬了出来,血流一地。随后,康志军被警方抓获。

  血案起因

  补缴养老保险

  康志军为何要刺伤社保局工作人员呢?昆明市社保局调查得知,康志军因缴养老保险“断档”引起的。昆明市社保局副局长冯玮介绍:1986年8月,康志军从华南工学院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毕业,被分配到云南省计算技术研究所,在该单位工作了9年。1995年8月,康志军办理正式干部调动手续,调入云南英茂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7年5月,康志军从该公司辞职,在该公司工作了1年零9个月。工作期间,由于该单位没参加养老保险,致使他没参保。2000年1月至2003年2月,康志军在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办事处工作,参加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时间为35个月。

  2007年12月27日,康志军向西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诉云南英茂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诉书:补缴1995年至1997年的养老保险;确认从1986年起的缴费年限,但未被受理。后经两级法院判决,康志军的上述请求均被驳回。

  康志军因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一直记恨王某,于是买来仿真枪射击王某。

  最新消息

  康志军今日受审

  据了解,公诉机关指控康志军犯故意杀人罪。今天上午,西山法院将公开开庭审判康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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