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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持刀血刃女友 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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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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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岁的浙江籍男子彭某因女友杨某提出分手,竟对女友痛下杀手,致杨某全身多处受伤,幸亏抢救及时,方幸免于难。日前,(上海)闸北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7年,赔偿杨某医疗费等1.8万余元。

  2007年,17岁的彭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年仅14岁的少女杨某,两个花季少年居然一见钟情地玩起了“早恋”。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无意中从他人处得知彭某曾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先后两次被判入狱,遂开始疏远彭某。彭某察觉情况有变,日渐焦虑。

  今年6月15日中午,二两黄汤下肚的彭某约杨某至上海火车站南广场附近见面。已打算与彭某正式提出分手的杨某答应赴约,但拉上朋友熊某一同前往。见面后,彭某连打带骂将熊某赶跑,随即将杨某挟持至一处小花园内。彭某苦苦哀求,但杨某坚决要分手。

  失去理智的彭某掏出水果刀,连续朝杨某身上一阵戳刺,直至刀刃折断后才罢手。随着几声凄厉的惨叫,杨某倒在血泊中不省人事。事发后,幸亏路人发现及时报警,杨某送医后侥幸保住性命。经鉴定,杨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创伤、左背部胸壁贯通创伤伴左侧血气胸等,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彭某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且下手部位属于颈部、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故可认定他实施了杀人的具体行为,且他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重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属犯罪未遂、自首情节等,故可减轻或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陈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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