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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司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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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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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守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守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伟经济损失人民币149820元。
  2005年9月26日下午,沈阳市东区交警大队51岁的外勤交警崔立成在纠正一起农用三轮车违章时,被三轮车拖出近100米后摔倒在地上,三轮车左后轮从其头上碾过,崔立成当场死亡,三轮车逃逸。同年10月6日,公安机关在辽宁省抚顺市章党火车站附近将化名为“刘保柱”的被告人李守成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守成驾驶农用三轮车违章行驶至沈阳市第七粮库北交通岗时,看到正在执勤的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东区大队交通警察崔立成向其摆手示意停车。被告人李守成遂驾车向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街方向逃跑,崔便搭乘张某驾驶的黑色桑塔纳轿车追至北大营东街并拦在被告人李守成驾驶的三轮车前,被告人李守成见崔立成下车,便调头欲继续逃跑,崔立成上前抓住三轮车驾驶位车门,让被告人李守成停车,被告人李守成不但没有停车接受检查,反而加大油门拖拽着崔立成调头逃跑,崔立成手扶驾驶室车门及方向盘,身体呈倾斜状态。逃跑过程中,被告人李守成推、拽崔立成肩、手,来回开、关驾驶室车门,致被害人崔立成在三轮车行至北大营东街49号时被甩至车下,并被三轮车后轮碾压而死。被告人李守成将车开到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望花砖厂附近弃车潜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守成不服交通警察管制,强行驾驶机动车辆并拖拽交通警察,最终导致其被甩至车下碾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宣判后,李守成不服提出上诉。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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