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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演变成故意杀人 主犯一审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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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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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肇事致被害人受伤后,担心破财败家的徐广强、刘振花夫妇竟残忍地将尚未死亡的被害人拉至外村掩埋,致其死亡。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徐广强死刑,刘振花、杨志刚无期徒刑。
  原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
  2002年3月10日17时,北京市房山区农民徐广强和妻子刘振花驾驶自家的无号牌、制动不合格的四轮农用运输车载着三千块红砖,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房山区某市场时,车辆因超载躲闪不及、又加上制动迟滞,致使农用车右前部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张某相撞之后,从张的身体下部轧过。徐广强夫妇在拦截车辆未果的情况下,见伤者流血不止、昏迷不醒,遂把张某抬到自己车上送往医院,发展到这里,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
  然而在赶往医院的路上徐广强夫妇心里盘算:治好她恐怕十万八万也下不来,那就要把家给败了,倒不如埋了算了。快到医院门口的时候,车子突然调转了方向,并于当晚18时,伙同侄子杨志刚将因失血过多已深度昏迷的张某掩埋,致其死亡。
  作案后,三人在得知公安机关正在查找肇事车辆,自知罪责难逃,然而却仍心存饶幸,在刘振花提议下,三人一同逃至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大黑山采石场,隐姓埋名打工为生,想以此逃避法律的追究。后经公安机关慎密侦查,终于在案发后的一个月,将三人全部抓获归案。
  张某的丈夫李兰雨因患小儿麻痹成了二级残废,为亲眼看着杀害妻子的犯罪分子被宣判,他带着7岁的女儿一同来到法院。宣判后,李兰雨激动地说:“今天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人虽然没了,但是看到犯罪分子能够得到应有的惩处,我心里的一块石头也可以落地了。”
  李兰雨一家在良乡靠卖水果为生,由于身有残废,妻子张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她除了要照顾7岁的女儿,还要给丈夫上货。然而这场飞来横祸却让张家的生活一下子没了保障。
  法官警示:愿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据专家预测,到2002年底,北京市机动车有量突破200万辆,与之相应的驾驶员也将超过300万人。刘俊燕法官希望通过本案告诫所有的机动车驾驶员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勇于承担责任,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及时报案。如果肇事后逃逸,甚至为逃避责任和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必将罪上加罪,得到法律的严惩。
  据记者了解,解剖结果表明,张某主要创伤为左股骨干及左耻骨骨折,双髋骨翼骨折,并不是致命伤,而且其骨盆骨折并不严重,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伤者在短期内死亡。而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科侦查证实,从事故现场出发到最近一家医院的路程仅为1.7公里,即便到最远的医院救治,也只需十几分钟就可以到达。由此可见,张某本不该死去,仅仅是因为肇事司机为逃避救治费用竟做出了如此愚蠢的决定,徐广强夫妇不得不为他们的决定付出了代价,害怕败家的他们这回真的把家给败了。


来源:据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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