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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八年两次入狱未暴露 一故意杀人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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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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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来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1998年杀人后化名潜逃了8年,期间两次因盗窃入狱也没被认出来,却在刑满释放数月后东窗事发。9月17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故意杀人犯杨兴来死刑。

1998年10月19日,抚宁人杨兴来因报复将 昔日恋人的妹妹杨某杀害后,化名“李山”四处潜逃。2000年8月28日,他因犯盗窃罪被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2001年10月他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6年10月14日刑满释放。原以为杀人的事已时过境迁,谁知2007年3月13日6时许,杨兴来正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某市场一小吃部逗留时,抚宁县民警却突然出现在他眼前。警方经过指纹鉴定,最终确定“李山”就是杀人逃逸的杨兴来。面对证据,杨兴来供述了其8年前的杀人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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