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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从风尘女子被判谋杀看犯罪动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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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女子玛丝洛娃在法庭上被判谋杀罪。

  法庭并不关心她为什么犯下这桩罪。只有托尔斯泰通过小说中的聂赫留道夫表达了忏悔和悲天悯人。

  当法庭把河北小贩崔英杰押上审判台时,可以断定也不会把他杀人的动机作为量刑的因素来考虑。持枪劫持北京公交的刘美祥被判了12年徒刑,他在法庭上大呼“我的问题谁解决”,法官充其量也只能以耸耸肩的“无奈”表示一点点人文关怀。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虽有道理,但这个道理丝毫不能抵消“谁来关注犯罪动机”的重要。

  11月27日,北京宣布要对城管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执法整风”,城管执法粗暴可以举报,这是整风的内容之一。

  的确,在我的记忆中,自有城管以来,城管的形象就一路江河日下,负面形象日益严重。但整风有用吗?

  很多中国人都不明白,城管究竟是干什么的?因为他们似乎什么都可以管。很多中国人也不明白,城管究竟哪来的那么多的权力管这么多的事?但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能从连篇累牍的报道和亲眼目睹的事实中体察到,城管的唯一天职就是为了城市的形象而存在着的。

  有个笑话说:有人中箭,去找外科医生,外科医生把箭杆锯断,却把箭头留在里面。伤者问:箭头怎么办?外科医生回答:你去找内科大夫吧。中国的城管,就是维护中国城市形象的“外科医生”。

  看看最新报道:“武汉城管砸掉两家银行招牌”,理由是不合规范,影响了城市形象。连银行的招牌都敢砸,砸小贩的摊子又算什么?

  行政管理学家应松年等曾为城管的法律地位辩护,说城管的执法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授权是充分的。

  这说得或许不错。但他们是否更应该回答这样的问题,城管依据的法律以及这个法律的立法过程本身就有问题?究竟谁可以决定中国的城市需要什么样的形象?

  北京市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李志强在执法中被23岁的河北小贩崔英杰用切烤肠的刀刺死。

  那些行政管理专家以及城市管理者们,真的正视过崔英杰们的暴力抗法甚至铤而走险的动机吗?正视过那些走街串巷的小贩,是因为生活所迫,甚至是唯一的生存手段吗?城市形象真比一个在生存绝境中挣扎着的小摊贩更有分量吗?

  如果根本就没有正视这些问题,那么所谓的“整风”估计也只有这样两种可能:一种是一团和气的城管基本丧失了令小贩望风而逃的“执行力”,所以他们多半也是要被辞退的;要么就是“乱”三个月,然后再高张“民意”的旗帜,再以祭雷霆般的手段管理。就像暂住证死灰复燃。

  我确信在执法第一线的城管最清楚那些摆摊者的处境,知道他们的身份不是下岗职工就是失地的农民,知道他们除了摆摊也没有什么出路。然而,他们的执法为什么依然那么野蛮粗暴,缺乏人类起码的怜悯之心?

  其实他们自己也应该很清楚。然而,在所谓改变“执法思维”的整风宣示中,谁又关心过城管们屡屡践踏那些社会底层者的“犯罪动机”究竟从何而来?

[稿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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