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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女友另有新欢 男子杀人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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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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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自己的女友另有新欢而,在双方激烈争吵并厮打过程中,失去理智的男友用尖刀将女友扎死。双方本应“好合好散”,但就是因为未能正确处理双方之间所产生的矛盾,最终酿成了惨剧的发生,而双方的家庭也将面临失去女儿、失去母爱、儿子坐牢所带来的伤害和痛苦。9月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周双富故意杀人罪案。法院一审判处周双富无期徒刑,同时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三十余万元。

周双富今年32岁,浙江省江山市人,小学文化,案发前在北京从事汽车销售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双富于2009年2月6日18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村其出租房内,因感情问题和女友小丽(化名)发生争执,后双方厮打,周双富先后持菜刀猛砍小丽头部,持尖刀猛刺小丽胸部、并用菜刀砍切其颈部,致使小丽被切断右颈动脉、刺破心肺,造成急性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周双富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证人王某的证言证明,周双富和小丽系恋爱中的朋友关系。2008年2月份周双富开始租住她的房子,6月份小丽开始和周双富同居。周双富于2008年11月16日回老家,2009年2月6日15时许回到其租住的房子,在进入房子之后就出来询问王某,在其离京期间是否有别的男人进来住过。王某回答说不知道,随后就随周双富进入了出租房。在房间里,王某看见周双富翻出了一双男人皮鞋和一个黑包,并听见周双富说“这不是小丽的东西,这男人皮鞋和包也不是我的”。王某没吱声就退出了房间,之后她又进去劝说周双富,让其与小丽好好谈谈,能好好过就过,千万别冲动,并告诉周双富,小丽曾说与那个男的没有结果。当时周双富笑了笑没有说话。18时许,王某得知小丽回来后就去敲出租房的门并,但是好几分钟都没有人理她。过了一会儿,周双富将门打开,不让她进门,并告诉她其已经将小丽打死了。她看见周双富打电话报警了,而且之后就一直在打电话,直到警察到来。

据周双富的供述证明,他与女友小丽于2008年5月同居。开始时二人关系很好,自从10月份开始产生矛盾。他因为没心思工作就去杭州玩了些日子,在杭州期间,小丽给他打电话说有个男人和她一起住在他租的房子,他对小丽说不能这么做。2009年2月6日14时许,他回到北京,返回他在东三旗租的房子时,他发现屋内有男人的行李。他在屋里洗头,这时有个男人来找小丽,问他小丽是不是住这。他问对方和小丽什么关系,对方说是朋友关系,他问是什么朋友关系,对方就走了。他给小丽打电话没打通,过了几分钟小丽给他打电话并在电话中骂他。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小丽回来了。回来后小丽就让他走,他说屋里东西都是他的,他不走,后他和小丽就发生了争吵。当时他们拉扯到了门口,他就到屋外他做饭的地方拿了一把菜刀砍了小丽头部两三下,小丽和他夺刀,二人又撕扯到做饭的地方,他又拿一把尖刀扎了小丽胸部几刀,后他把小丽推倒了,然后又用菜刀在小丽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小丽不动了,他把刀放在屋内又焕了衣服,一会房东敲门,他就开了门,后打110报警。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周双富因不能正确处理恋爱纠纷,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由于恋爱纠纷所引发,被害人在案件起因方面负有一定责任,被告人周双富作案后主动拨打电话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系自首,所以可对周双富从轻处罚。

宣判后,记者对周双富进行了采访。他说,在砍死小丽后,他想了3种解决方法,一个是自杀,一个是逃跑,另一个则是投案。他后来给家人打了电话,把自己所做的事情都告诉了家人,在家人的劝说下,他最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周双富还说,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他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被害人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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