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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一批抢劫杀人重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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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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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8月9日至12日,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德城、陵县、平原、齐河、禹城、宁津等地,先后将故意杀人犯井冠森、陈福文、刘仁堂、刘砚荣、杨孟常、朱方生,以及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高金新,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德州市个体工商户井冠森因怨恨原妻子张俊华不遵守离婚协议,并怀疑她与一起做生意的李连军有奸情,遂产生杀死他们的恶念。2005年6月7日晚8时许,井冠森携带匕首窜至张俊华住处,与张俊华、李连军相遇,持匕首将他们先后猛捅数刀,致张俊华、李连军当场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井冠森死刑。
陈福文系黑龙江省延寿县人,在父母双亡后悲观厌世,2005年11月来德州与一洗浴城小姐王欣相识,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因王欣向他索要钱财,陈福文产生杀死王欣的恶念。同年11月20日晚8时许,他再次找到王欣发生性关系后,乘王欣不备用剪子猛刺王欣数下,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福文死刑。
禹城市房寺镇农民刘仁堂,因阻止邻居马苑氏挖排水沟遭到辱骂,产生杀死马苑氏的恶念。2005年9月14日凌晨2时许,刘仁堂酒后窜至马苑氏家中,用铁块猛砸其头部数下,致马苑氏颅脑损伤死亡。法院判决刘仁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现年65岁的刘砚荣老汉系陵县神头镇刘老庄村人,曾在晚上被人拦路抢劫、殴打。刘砚荣一直怀疑是本村村民刘新军等人所为,故多次找其寻衅。2005年6月13日晚8时许,刘新军及其两个儿子路过刘砚荣房屋门前时,坐在屋里的刘砚荣误以为他们是来打架的,抄起匕首和铁锨冲到自己屋后,正遇上走来的刘新军,遂持匕首朝其腹部猛捅一刀,刘新军经抢救无效于第三天死亡。法院判决刘砚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高金新系德州市黄河涯镇农民,自2001年3月至2005年6月期间,他骑自动车或摩托车窜至德城区武城县等地,采用欺骗、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拦截上下学途中男女学生12名,对他们实施抢劫、强制猥亵或强奸。法院判决高金新犯强奸罪、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判处死刑。
此外,杨孟常、朱方生、刘砚荣三人也分别被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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