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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15岁少年为出走竟杀人焚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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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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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年方15周岁的男孩小徽为逃避家庭重体力劳动,决定离家出走,为准备行头,他抢劫邻家主妇致死并焚尸。3月28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以抢劫罪当场判处小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小徽生于1989年4月,系山东乐陵市某村人,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父亲经办的沙石料厂干活。因嫩弱的体质难以忍受重体力劳动,小徽便产生离家出走、到异地打工谋生的念头。为达目的,年幼的他打起了经营门市部、家有机动三轮车的邻居陈翠芳主意。
2004年11月5日10时许,小徽持事先准备好铁棍等作案工具窜至陈翠芳的家中,以购物为名将正在房顶摘棉花的陈翠芳骗至屋内。期间,小徽趁其不备,用铁棍猛砸陈翠芳的头部及背部数下,致陈翠芳当场死亡。小徽从陈翠芳家中搜得600余元现金和计算器等一些小东西后,将尸体浇上汽油点燃,后驾驶陈翠芳家的一辆巨力牌机动三轮车逃逸。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徽采取铁棍砸等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理应依法严惩。但鉴于其作案时尚属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小徽当庭表示不上诉,但其家人表示有待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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