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猥亵遭拒勒死少女 湛江杀人犯被判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8 01:07
人浏览
11月28日上午,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赤坎区吴川市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一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对郑超文、劳骏等数名故意杀人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郑超文是湛江市霞山区人,现年34岁。2000年6月,被害人徐某华请郑超文帮忙购买一辆小汽车,郑竟产生杀害徐某华抢其购车款的恶念。郑超文便指使郑伟兴、郑吴生(另案处理)准备作案工具并挖好埋尸坑等。同年7月21日下午,郑超文纠集郑伟兴、郑吴生在湛江市某宾馆伺机作案。当徐某华被诱骗到宾馆后,三人用铁线勒颈、捂口鼻的方法将徐某华杀害,然后将他的尸体掩埋,并抢走徐某华20万元。

  故意杀人罪犯劳骏,湛江市赤坎区人,现年36岁。2001年12月26日晚8时许,劳骏驾驶摩托车窜到赤坎区和平路某宿舍楼梯时,与下自修课返家的女学生陈某某(13岁)相遇。劳骏顿起歹念,一手搂住陈的颈部,一手抓陈的胸部,对陈进行猥亵,遭到陈某某反抗后,便用钢丝绳将陈勒死。

来源:南方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