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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耗子盗窃电 涉案金额达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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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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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日,浙江省台州椒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的偷电案作出判决,判处邬仙荣、何建平等2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00年4月至2002年7月间,被告人邬仙荣应被告人何建平、吴利君等69人要求,采取短接电卡表进出线、拆封启盖退表字等方法,为其窃电158980度,折合人民币134993.63元,并非法获得财物34000余元。法院认为,邬仙荣、何建平等22名被告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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