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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上海1月12日电 记者刘建 实习生王慧芬 听说过盗窃银行ATM机的,却没听过3次盗窃同一台取款机的。新鲜的事还真这么发生了。年轻小伙子孙福诚3次试图窃取同一台银行ATM机,但未成功。今日上午9时15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0年10月19日,虹口警方接到报案称,虹口区东大名路359号银行内的3台取款机的屏幕都不亮,且接连线被剪断。警方通过调阅监控录像发现,一名年轻男子两次携带手提式电动冲击钻及木棍等工具损坏取款机,欲窃取机内资金。
10月24日凌晨2时45分许,录像中的男子又一次携带有移动电源的电动冲击钻等工具出现在上述地方,想采用相同方法用电动冲击钻破坏一台内有现金人民币28.33万元的ATM机,被民警当场抓获。
原来,2010年9月,本就经济拮据的孙福诚被人扒窃。之后,便萌生了从取款机中窃取资金的念头。
此后,孙福诚两次到自助银行,以塑料袋套住头部,想用电钻破坏ATM机,但因电源没电等原因未成功。据了解,孙福诚两次“行动”时,ATM机内各存有人民币25.75万元、32.34万元
孙福诚两次窃取同一台ATM机都以失败而告终,为什么第三次还是选择同一台取款机实施盗窃呢?“那台机器位于银行门进去最靠里面的位置,而且前两次都没有被抓,所以我抱着侥幸心理实施盗窃。”孙福诚说。
法庭上,孙福诚反复辩称自己不知道ATM机里有多少钱,只想拿几千元钱就行了。但公诉人认为,孙福诚3次实施盗窃,欲盗窃银行资金共计人民币86.42万元,孙福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金融机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