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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盗窃轮胎团伙通州落网 一日作案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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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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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四名安徽籍男子结伙偷盗轮胎,一日之内连续疯狂作案四起,得手后携带赃物返回租住地时,恰好被江苏当地警方查获。日前,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专盗汽车轮胎的团伙盗窃犯罪案件,徐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1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并分别判处5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
徐某、刘某、孙某、高某等四人均系安徽人,他们在一次打工中相互认识,后四人经常聚在一起玩耍。今年5月10日,徐某等四人在南通租住地共同预谋偷盗汽车轮胎,并作了明确分工。凌晨时分,有驾驶执照的高某驾车载着徐某等人一路寻找作案目标。在通掘公路十总镇地段、金沙镇银河路、金通公路兴仁镇地段,徐某等人先后连续作案四起,盗得停放在路旁货车上的备用轮胎4套,价值4414元。
得手后,徐某等人驾车急速返回南通租住地,在经过通州兴仁收费站时,他们因形迹可疑遭到通州警方盘问,后刘某、孙某主动如实交待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通州警方依法扣押了赃物轮胎4套及作案工具面包车1辆、活动扳手2把。公安机关已将其中部分赃物发还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他们共同计议、共同实施,系共同犯罪,且在犯罪过程中,均积极参与,不分主从。刘某和孙某在被盘问时如实交待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鉴于徐某等人都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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