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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入狱1月脱逃再加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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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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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盗窃罪被判入狱服刑的施豪不思悔改,在服刑期间从监管场所出逃。4月21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判处被告人施豪有期徒刑2年,与前罪剩余刑期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000元。
施豪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1月23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生效后,施豪在叙永县看守所服刑。2月21日早上7时许,施豪在看守所劳动监区洗漱时,趁管教及值班武警不备,从正在修建的武警岗楼挖开的外围缺口脱逃。同月23日,施豪被民警抓获归案,押回该所继续服刑。
法院理认为,被告人施豪系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其在服刑期间为逃避羁押与刑罚处罚,从看守所逃走的行为,构成脱逃罪。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应当将前罪尚未执行的刑期与新罪所判处的刑期实施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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