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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 江西农民8月内盗窃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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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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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江西农民杨某在上海打工时,总想着不劳而获,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在8月内盗窃9次。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1997年10月的一天,杨某窜到上海市普陀区的一家旅馆里,杨某先办理了入住手续,然后在深夜趁隔壁房间的旅客熟睡之机,偷取一个黑色公文包,包里有2000元的现金和一部爱立信的手机。当杨某得手后准备逃跑时,被旅馆的服务员发现,当场被抓获。1998年1月,普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杨某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通过上次在旅馆作案的经验,杨某在外面花钱制作好几张假身份证,利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然后伺机疯狂盗窃。在2004年3月至10月期间,杨某先后持不同名字的假身份证入住江苏省昆山市及上海市嘉定区等6个区的多家旅馆,伺机进行盗窃,窃得现金、手机、电子辞典、手表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1万元。
2004年10月29日,杨某用曾经作案用过的假身份证入住嘉定区某旅馆,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抓获。在公安机关的审讯下,杨某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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