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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在清华北大盗窃抢劫 2案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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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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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两名无业人员专寻找大学校园或小区内没有安装防盗门的住户作案,多次在清华和北大疯狂实施抢劫和盗窃。4月29日上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分别判处邓胜德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魏庆谊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万元。
邓胜德、魏庆谊均系无业人员,曾被法院判处过刑罚,但二人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在海淀区中关村一带,尤其是在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校园内,疯狂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
邓胜德称,他们主要是寻找大学校园或小区内没有安装防盗门的住户,使用自制的撬棍,将门强行撬开,而后入室盗窃,有时是和同伙找长时间没人在家的住户,使用压力钳等工具将阳台的护栏剪开,而后进行盗窃。据邓胜德自己交待,2001年起至2004年1月期间,他单独或伙同魏庆谊等人共实施盗窃二十余起,盗窃现金、物品共计价值十余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邓胜德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实施了盗窃犯罪11起,抢劫犯罪1起,盗窃金额达8万余元;魏庆谊实施盗窃犯罪3起,抢劫犯罪1起,盗窃金额达3万余元。2004年3月4日,当邓胜德再次去清华大学伺机作案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查获,并从其身上起获了用于防止留下指纹的手套和撬门用的撬棍。
在本案中,虽然被告人邓胜德、魏庆谊在公安机关供述了实施多起犯罪,但是由于很多起犯罪事实中仅有被告人的供述而没有失主在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和相关陈述,在法律上属于证据不足,依法难以认定,所以,法院最后认定的事实和被告人自己的供述的事实有很大出入。因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家中要尽量安装防盗门,也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提高防盗意识。另外,如果家中被盗,一定要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为挽回财产损失提供最基本的保证,也为日后法院审理案件提供打击犯罪分子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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