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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年无钱上网盗窃百余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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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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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7月6日,新疆兵团阿拉尔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弹药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
李某和王某(均为17岁)初中辍学后迷上了上网,由于家人在经济上管教甚严,给的钱总不够花,两人决定盗窃。2005年1月的一个深夜,李某伙同吴某(15岁)、刘某(14岁)窜至新疆农一师十一团农贸市场郑某仓库,窃取3条“大鸡”牌香烟,价值55元。大约过了四、五天,同样是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李某与王某两人密谋后,悄悄撬开门锁后,潜入地下室,将李某(另案处理)私藏的137发步枪子弹、40发子弹的发射管底药和脑白金等保健品(价值1300余元)盗走。事后不久,李某和王某便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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