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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甘清贫下海 大行盗窃敲诈勒索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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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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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公安部门工作过10年的警察王昌化,因不甘忍受工作的单调、沉闷和清贫,辞职下海,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其生活糜烂,包养情人,最后落到生活窘迫,频频借债的地步,最终,为钱犯愁的他伙同二名社会闲杂人员干起了盗窃、敲诈勒索、诈骗的勾当。日前,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昌化有期徒刑8年,罚金1.4万元。
商海受挫
1990年夏,王昌化从警校毕业分配到派出所当民警,在10年的警涯中,他起初也兢兢业业地为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作出了不少贡献,受到了单位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时间不长,他便耐不住警察工作的单调、沉闷和清贫,不堪忍受严厉的警规警纪,原有的工作热情消退了,工作自由散漫了,人民群众的投诉也多了。局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但他仍然我行我素,不思悔改,最后被勒令限期离开公安队伍。
2000年12月,王昌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辞职下海,与其父亲一起开办工艺品工厂,王昌化任该厂的法定代表人。他试图通过商海的成功来重新博得社会的认可,然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王昌化不谙市场经济规律,又未能抓住发展机遇,其经营的工厂经济效益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2003年9月的一天,王昌化在扬中市区浴室洗澡“敲背”时认识了年轻貌美的按摩女羊燕,后两人经常来往,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王昌化一掷千金为情人租房,构筑起二人世界的温馨“小家”,并经常给情人购买手机、黄金项链等礼品。然而,由于企业经济效益的不佳,加上养情人开支的增加,王昌化在2004年分二次向信用社借款计4万元。贷款期限届满后,王昌化未能及时予以偿还。商海受挫的王昌化更加颓废了,除了与情人在一起寻求浪漫外,开始结交一些社会上的三教九流人士,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以酒精麻醉自己,根本无心经营工厂。
贪财行窃
2004年10月13日晚上,王昌化在扬中市区闲逛,遇见曾有一面之交的两名社会闲杂人员,三人便一起来到一饭店吃火锅。借着酒性,三人又来到市区一茶楼喝茶闲侃,甚感无聊,于是又一同来到市区逛街。当走到扬中某行政管理局楼下时,一名同伙提出“到里面转转”。作为从警10年的王昌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是伴着酒精的发作,加之最近确实需钱用,他不仅没有拒绝,反而一拍即合,三人一起来到了该局三楼。事实上,其他二名同伙是早有犯罪预谋的,他们随身携带的皮包中装有插片、螺丝刀、打火机等盗窃作案的工具。王昌化用打火机照明,一名同伙拿出随身携带的插片把该局三楼三个办公室门打开。一名同伙在接到电话后离开现场,王昌化和留下的另一名同伙各用一把起子撬开办公桌,分别洗劫了三个办公室里的财物,共窃得现金8000元、duke公爵金笔1支、假中华香烟2条、雪花牌内衣1套、夜光杯1对、该局局长的存单及个人通讯录1本,经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赃物赃款计人民币8600元整。
王昌化和同伙得手后迅速离开盗窃现场,来到紧临该局旁边的市人民医院急诊挂号处,借着灯光,兴奋地对盗窃来的“胜利成果”进行了瓜分。
敲诈局长
行窃的第二天中午,王昌化和二名同伙相约来到王昌化的家中,三人闲聊时一边回味昨晚成功盗窃的过程,一边翻阅该局局长十余万元的存折及其个人通讯录,企图再找到点什么。“作为一名正科级的‘一把手’局长,十几万元的存折怎么可能轻易放在办公桌里?这钱肯定来路不正,我们不妨向他弄点钱来用用。”其中一名同伙说。王昌化和另一名同伙立即一谋结合,决定用揭露领导干部“腐败”的方式来敲诈局长钱财。三人立即付诸行动,王昌化用原有户口簿以其妻子的名义办了一个手机卡,用另一名同伙捡到的身份证在银行开立了一个帐户。然后,由一名同伙发短信给该局局长,声称掌握了其“腐败”证据,若要讨个平安,把五万元钱打到指定的帐户上,否则便以存单为证向检察院予以举报。次日,见没有动静,这名同伙又用手机打电话给该局长,重复了短信中的敲诈勒索内容。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受到敲诈的局长严辞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并及时向扬中警方报案,犯罪分子试图通过敲诈发财的黄梁美梦泡汤了。
诈骗他人
敲诈勒索局长遭到拒绝后,王昌化等人仍不死心,又把偷盗来的局长通讯录拿出来翻阅,试图重新寻找发财的线索。“黄某”的名字及通讯方式跃然纸上,一名同伙眼睛一亮,兴奋地说:“此人我认识,最近在北京办企业发了大财,在局长的通讯录上能有他的名字,说明他俩关系非同一般,可以考虑利用他们的关系搞点钱来花花。”三人又一拍结合,一个周密的诈骗方案马上制定出来并付诸实施了。一名同伙以该局局长的名义打电话给黄某,声称自己的一个亲戚在北京住院看病,医生要求立即手术治疗,急需钱用,提出向黄某借款5万元,要求打到其指定的银行卡号上,并称以后的具体事谊由“秘书小杨”负责联系,黄某在电话中答应汇款。次日,王昌化以“秘书小杨”的身份与黄某电话联系,催促黄某赶紧汇款。经过三次联系后,黄某的会计终于汇款5万元到指定的银行卡上。看到卡上多出的5万元钱,王昌化等人兴奋不已,诈骗计划终于得逞了。为了逃避侦查,有着丰富反侦查经验的王昌化决定到苏北取钱。他们以买摩托车为名来到江苏泰兴,取出卡上的钱并全部予以了瓜分。
  落入法网
在王昌化一伙人实施盗窃犯罪的次日上午,扬中市行政管理局发现三楼三个办公室同时被盗,且办公桌均被撬开,遂立即保护现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扬中市公安局当即立案侦查,并对犯罪现场开展了指纹提取、询问证人等一些侦查工作。
王昌化一伙在假冒行政管理局局长的名义向黄某骗取5万元得逞后,黄某见“借款人”迟迟未能还款,且没有任何音讯主动联系,顿感情况不妙,便拨打“借款人”的手机号码,却发现已停机。当黄某拨打该局局长原来留下的手机号码时,局长联想到办公室遇窃通讯录丢失一事,当即告之肯定是遭遇了诈骗,两人立即分别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犯罪分子在一个月内连续实施盗窃、敲诈勒索、诈骗三起犯罪,引起了扬中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通过对盗窃现场勘验、作案手机通话清单、银行卡申请签名、赃款提取签名鉴定等一系列证据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范围的锁定越来越小。在2004年12月底,王昌化被过去的同行“请”到了他曾经非常熟悉的审讯室。刚开始的几个小时内,王昌化假装镇定,要么保持沉默、要么避重就轻,拒绝交代主要犯罪情节,但在公安侦查人员出示了从其家中搜查到的存折、通讯录等一系列证据后,王昌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详细交代了具体犯罪行为。当问及其同伙时,王昌化始终供述称,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只知道他们的绰号,一名同伙是以前在派出所工作时认识的“小混混”,另一名同伙是重庆人,具体姓名和住址也不清楚,近年来常与他们在一起吃喝玩乐。目前,对王昌化其他二名同伙的追捕正在进行中。
法院经过审理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王昌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8600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4000元;王昌化采取胁迫的手段,以举报腐败相要挟,强索他人钱财5万元,数额巨大,由于遭受害人拒绝而未得逞,属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构成敲诈勒索罪,以未论,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王昌化假冒局长名义,虚构局长亲戚在北京治病急需钱用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5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万元。综合被告人王昌化在案发后被追退部分赃款赃物,且在庭审中自认其罪等情节,法院依法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1.4万元,并对其未退赃部分予以继续追缴。判决后,王昌化表示服判,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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