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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不成连杀两人抢劫被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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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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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8月25日,经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兴抢劫杀人案进行终审宣判,罪犯潘兴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罪犯潘兴于2004年7月,经人介绍到同乡何某开设在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的融马研磨店打工,期间因三次偷窃店内钱财,共计16900元,而后逃离。
2004年12月5日晚8时许,罪犯潘兴窜回该店,伺机行窃不成。当晚11时许,罪犯潘兴乘店内女员工高某琴开启店门时,操起店内一把铁锤朝被害人高某琴头顶部、脸部猛击,致使被害人因严重颅脑损伤并呼吸道受阻死亡。接着,罪犯潘兴又窜上二楼行窃,惊醒了店内女员工何某英,罪犯潘兴又持铁锤朝何某英的头部猛击数下,致使被害人因严重的开放性颅脑损伤也当场死亡。随后,罪犯潘兴劫取店主笔记本电脑一台、摩托车行驶证一本和被害人何某英裤袋里的数十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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