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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烂玻璃伸贼手 结伙盗窃有车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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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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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发财,多次砸烂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被告人党敏,日前,被河南省新乡红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文化程度不高而又好逸恶劳的党敏一直没有什么正当职业。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过着富足的生活,党敏总感到心理不平衡,于是发财心切的她把目光盯在了别人的汽车上。党敏认为,“能买得起汽车的人肯定都有钱!”
2003年5月9日上午10时许,在新乡市体育中心西大门南侧,党敏伙同王洪波(另案处理)用随身携带的小撬杠,将被害人戴某的面包车后门玻璃砸烂,盗走女式提包1个,内有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472元),现金500元以及存折等物品。随后,她又伙同王洪波以同样手段,于2003年5月10日和15日下午,分别将申某和李某的轿车玻璃砸烂,盗走手机和现金。案发后,部分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党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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