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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又强奸 抢劫寺庙打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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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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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曾因犯盗窃罪而入狱的福建省上杭县的黄玉兴,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在入室盗窃过程中,对房屋女主人实施强奸后抢劫。5月11日,上杭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2003年6月30日,黄玉兴行至南阳市场张某家门口时,发现其家门未锁,便潜入张家一楼躲藏,待次日凌晨,黄玉兴到二楼张某卧室盗窃,发现张某在床上睡觉后,遂持刀威胁并对张某实施了强奸,并强行抢走其金戒指、手机及现金350余元。
2004年3月1日上午,黄玉兴到南阳镇南坑村南禅寺,趁寺内无人之机将“功德箱”抬至大殿佛龛背后,撬开小铜锁,正在拿钱时,被寺内一老和尚发现并抓住,黄玉兴为脱逃,脱下一只皮鞋用力敲打和尚的头部,致对方受伤后松手,黄玉兴乘机逃跑,结果被闻讯赶来群众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玉兴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且在实施盗窃犯罪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此外,黄玉兴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其又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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