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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得手后暴力抗拒抓捕被认定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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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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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无业人员潘秀清扒窃了一女婴的黄金锁片后,又持刀抗拒抓捕。近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潘秀清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去年5月5日,潘秀清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车站伺机偷窃乘客的财物。不久,一名女乘客抱着女婴来到车站上等候公交车,潘秀清看见那名女婴头颈上有用一根红绳子挂着一块黄金锁片。这时,公交车正好进站了,潘秀清故意挤在女乘客身边,趁其不备之际,用剪刀剪断女婴颈部佩带的金锁片挂绳,窃得该黄金锁片(经核价,价值人民币666元)。潘秀清得手后随即抽身就逃,他哪里知道他的行窃举动早已被一旁值勤的公安人员看得真切,当公安人员上前对其抓捕时。潘秀清为抗拒抓捕,在逃跑过程中竟然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胁公安人员不准近身。在在场群众的协助下,潘秀清还是当场就擒。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秀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又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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