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春运期间,大批民工携带一年的辛苦所得回家,最怕的就是路遇窃贼。今天上午,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集中对一批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钱财的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依法当庭对6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等分别判处韦香柒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广西来沪人员韦香柒没有去找正当的工作赚钱,却因为以前染上的吸毒恶习而通过扒窃来筹毒资。2003年10月7日晚,韦香柒在上海市
中山公园公交站乘上一辆开往新客站的941路公交车,在拥挤的车厢里,韦香柒从一名乘客的后裤袋中扒窃得人民币800元,得手后下车就逃。不料失窃乘客马上发现韦香柒可疑,在后面紧追,最终当场将其抓获。今天上午,韦香柒被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