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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十天又盗窃 被判再坐四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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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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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对刑满释放仅10天又盗窃的侯大伦、蒋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侯大伦、蒋平曾分别因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2年10个月。2003年8月30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归来的第十天即9月10日上午,两人又纠集在一起,窜至宜宾县隆兴乡高峰村的樊明(化名)家,撬门入室,盗走香樟树种,行至古柏乡越溪村附近时,被失主当场抓获,扭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检查,被盗种子净重19.75公斤,价值869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侯大伦、蒋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二被告人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新罪,构成累犯,应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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