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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屡盗窃不思悔改 一被告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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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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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石城法院对一盗窃累犯公开宣判,被告人廖荣贺因犯盗窃罪且属累犯,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廖荣贺现年32岁,是福建省宁化县人,1996年因盗窃他人摩托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出狱后他不思悔改,仍与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纠集在一起。2001年6月25日,廖荣贺又因为他人窝藏、转移盗窃所得的赃物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7月5日刑满释放。廖荣贺出狱后于同年9月窜至江西省石城县横江镇小姑管理区,盗得他人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同年12月,当他再次窜至小姑管理区欲盗窃一辆摩托车(价值2300元)时,被失主发觉而被抓获。
石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廖荣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曾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又再次故意犯罪且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照刑法第264条、第65条之规定作出判决。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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