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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抢劫盗窃三进宫 而今盗卖耕牛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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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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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盗窃耕牛的河南荥阳市城关乡农民陈某,被卢氏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现年34岁的陈某有近10年是在监狱中度过。1991年12月,陈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5年月8月假释;1997年10月,又因犯盗窃罪,陈某被法院判处徒刑三年1999年11月释放;3个月后,陈某再次因犯盗窃罪再被法院判处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02年7月,陈某刑满释。然而,三进宫的他不思悔改,又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农民辛勤饲养的耕牛。2003年1月3日夜,陈某伙同同乡农民王某、杨某开车窜至卢氏县范里乡北庄村,盗窃该村村民耕牛8头,途中所盗的一头小牛跑掉。陈某等人将剩下的7头耕牛连夜用车运回荥阳市,在出售时,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有关部门鉴定,陈某所盗7头耕牛价值17000余元。
 
  卢氏县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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