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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政府办公楼 大胆狂贼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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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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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抚州临川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区政府并打伤门卫的抢劫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小秋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1月19日凌晨,被告人王小秋伙同龙华祥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窜到临川区政府办公大楼,撬开大楼大门,在四楼的企业管理科办公室许某的办公桌里窃得2001年全年邮票一套,价值170余元。后临川区政府值班门卫龚国兴、廖建华、华云龙发现有人在办公楼行窃便一边报警,一边堵住大楼出口。被告人王小秋和龙华祥发现其行窃行为已被人发觉,便冲向大门出口欲逃走,这时,被告人王小秋被龚国兴抓住,王便拿撬棍击打龚的头部致龚轻微伤乙级,后被告人王小秋被赶到的廖建华、华云龙制服,廖建华去抓被告人王小秋的过程中亦被致轻微伤丙级。临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秋盗窃他人财物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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