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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最新盗窃方式 拍人肩膀让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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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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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盗窃罪 非法占有 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

小鹏、小军和小明均是广西人,从小一起长大。2008年8月,三人先后来到北京找工作谋生,但由于都找不到工作,三人于是打起了偷东西的主意。

从2008年10月份起,三人便结伙在网吧内行窃,确定作案目标后,先是在被害人身后扔几块零钱,然后由其中一人去拍被害人肩膀告诉被害人钱掉了,在被害人弯腰捡钱或注意力转移的同时,由另一人迅速将被害人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偷走。而当被害人猛然发现自己手机被盗时,小偷早已不知去向。采用这种盗窃方式,三人频频得手,仅一个多月时间就盗窃9起。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鹏、小军和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分别结伙多次秘密窃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三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但被盗手机已分别被变卖,赃款被挥霍,无法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小鹏、小军、小明1年4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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