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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后盗窃财物劫杀两人 一保安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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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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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的保安员李磊欲行盗窃被人发觉,暴力抗捕致二人死亡。51岁的本市男子屈书元,酒后因打麻将占座竟持刀杀害两人。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李磊、屈书元等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8年5月20日,曾因犯罪被判三年徒刑,刑满释放的李磊,冒用他人姓名应聘到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做保安员。当月22日3时许,李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到该分公司四层财务室欲行盗窃,被在四层居住的该店员工卢某及其妻周某发觉,李遂持撬棍猛击二人头部数次,致二人死亡。后李磊用撬棍撬开财务室防盗门及保险柜,劫取81万余元并逃离现场。此外,2006年11月16日2时许,李磊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到本市某餐饮公司财务室,撬开保险柜,窃取4.8万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磊在实施盗窃时被人发觉,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中致二人死亡,依法应予严惩;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又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亦应予惩处。李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7月8日13时许,屈书元酒后来到北京市平谷区某村一路东侧欲打麻将牌,因占座问题与王某及王某之孙发生口角。被他人劝开后,屈回家携带一把尖刀返至现场,与在场的王某家人发生争执并互殴,屈持尖刀分别猛刺王某及其家人数刀,造成王某及王某之子死亡,王某之孙、王某之夫重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屈书元因琐事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二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天,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伙同他人暴力劫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致多人死亡的抢劫犯邓光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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