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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窃现金后点燃床垫制造被火烧毁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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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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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财物后点燃床垫,欲制造被火烧毁假象,被告人刘某被提起公诉,日前,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刘某(男,27岁,河北省人,初中文化)于2010年9月17日15时30分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毕某(男,26岁)的暂住地,趁无人之机,将毕某放在床垫下的现金人民币18000元窃走,后用打火机将床垫点燃,欲制造钱被火烧毁的假象,后因火势太大,将火扑灭。2010年9月18日,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放火罪,依法均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当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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