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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被发现打伤众人 盗窃变抢劫判刑十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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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偷盗他人自行车被车主发现,不仅不将车返还,反而伙同他人殴打车主及前来帮助的村民,导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日前,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案件,判处被告人陈丽飞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

2007年4月17日22时,被告人陈丽飞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一家超市门前偷窃一辆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10元)时,被车主发现。车主同路过的村民一同追赶陈丽飞并对其进行质问,被告人陈丽飞非但没有认错,反而伙同华云飞(已判决)、“苑儿”(在逃)持刀、酒瓶、砖头对追赶过来的刘甲、刘乙、胡某、张某等人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甲为重伤,被害人刘乙为轻伤,胡某、张某为轻微伤,后被告人陈丽飞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丽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时,伙同华云飞等人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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