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入侵网站盗卖虚拟货币 成都三黑客被判盗窃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3 18:43
人浏览
3名“黑客”入侵四川省成都市两家网站,盗卖虚拟货币获利1.7万元,近日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2年6个月到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西安学生刘林、张乾、戴觐播和贺某(在逃)一直对电脑网络和程序源代码很感兴趣。2006年一天,几人商量入侵网站,盗取他人账户。

  2006年6月,张乾和贺某在西安的出租房内,不断在各网站浏览、搜寻网站的技术漏洞。不久,张乾在浏览一家成都网站时,发现一处系统漏洞。张很快突破网站防火墙,并最终夺下网站数据库管理权。接着,张乾又在该网站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并通过修改网站数据库的方式,直接在该账户添加该网站通用的虚拟货币“天天币”。为了套现,贺某紧跟着登入该账号,并用账号里的“天天币”在该网站上大肆购买各种游戏充值卡。接着,贺某又通过网络联系到游戏点卡职业收购人,将偷来的游戏点卡低价卖出,获赃款人民币2000多元。

  2006年7月,张乾发现另一家成都的网站存在技术漏洞。张乾使用编制的专业软件,通过技术漏洞轻易突破网站防火墙,侵入网站数据库。接着,张乾又通过一串简单的程序,轻松夺取了该网站数据库的管理权。随后,张从数据库中获取了该网站所有的账号及密码。刘林、戴觐播及贺某登入有余额的账号,在该公司网络平台上大量购买各类游戏点卡,并以5折到6折的低价卖给网络上的游戏点卡职业收购人,获利人民币14800元。经被害公司盘点,他们所受的直接损失共为人民币3万多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