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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盗窃耕牛32头 案犯潜逃逃8年落网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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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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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訾年生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訾年生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至此,对这个八年前由5人组成的耕牛盗窃团伙的审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訾年生与同案犯王金宝、徐启柱、翟继东、谢官明等5人结成耕牛盗窃团伙,自1999年3月至6月间,先后流窜于安徽省来安县、天长市、江苏省南京六合区等地,疯狂作案27起,共盗窃农家耕牛32头,价值人民币79240元。

1999年6月16日晚,当訾年生与王金宝、徐启柱、翟继东等人在来安县新安镇平洋村盗窃得逞后,行至张山乡路段时,被张网以待的公安干警查获。同案犯翟继东被当场抓获,其余人员则趁乱逃离。

2000年7月25日,王金宝、翟继东、谢官明分别被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11年和6年,并处以不等的罚金。2000年11月17日,徐启柱被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该团伙中唯有訾年生一直潜逃在外,未能受到法律的审判。

2007年元月5日夜,来安县公安局接到“在逃犯訾年生夜间潜逃回家”的线报后,连夜组织干警对其住所和其儿子家进行搜捕,终将訾年生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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