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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贼跨省盗窃13辆工程车价值百万 一人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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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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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己懂驾驶懂汽车性能的特长,几人纠合在一起流窜到江西、湖南、广东疯狂盗窃工程车价值达110多万元。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跨省特大盗窃工程车团伙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被告人李赵虎犯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被告人黄飞虎、陈玖黑、刘丁员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3年不等,并处没收财产2万至1万元不等。

  2006年5月至2007年1月,被告人李赵虎驾驶银灰色捷达王小轿车或黑色奇瑞小轿车载被告人黄飞虎、陈玖黑、刘丁员等人来到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宝安区、深圳市龙华镇、江西新干县遂川县城商贸城及峡江县城、吉水县、湖南省耒阳市等地,采取深夜用水管钳撬锁、拔线发动车子的方法盗窃翻斗工程车13辆价值113万多元,然后自行开到广东寻找买主销赃,赃款全部平分。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虽然分工不同,但起作用相当,无明显主从犯之分,可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情节分别量刑。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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