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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劫铁路物资 天津公判25名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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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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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判3起盗窃抢劫铁路运输物资案件,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25名被告人大多数是从外省市到唐山打工的农民或无业人员。25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抢劫罪、转移、收购赃物罪等。审判长在历数了被告人的罪行和有关法定、酌定情节后分别进行了宣判。其中,被告人李永德、刘满、蒋志发、齐坤、谢江华、郭立宝等7人犯盗窃罪,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以上到九年零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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