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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出狱骗取朋友信任代办信用卡狂刷3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4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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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犯盗窃罪被判3年徒刑的赵松民不思悔改,出狱后骗取三位朋友的身份证件,在广发银行办理了三张信用卡,然后实施信用卡诈骗,透支近3万元。10月21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赵松民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08年8月,31岁的赵松民找到朋友刘某谎称自己在推广银行信用卡业务,希望老朋友们多多照顾他的“生意”。出于好心与信任,昔日的朋友刘某、陈某、王某三人决定在赵松民手中办理信用卡,以帮助其拓展业务。随后,刘某等人在赵松民的指导下填写了办卡申请书,并把相关身份资料提供给了他。

数日后,赵松民通过电话告诉刘某:“过几天,你的手机会收到信用卡欠款的短信。你不用担心,这只是银行的正常消费,你不用管。”果然,两天之后,刘某收到了某银行发来的催款信息,回想起赵松民之前的提醒,刘某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今年5月份,当同事们纷纷议论赵松民“失踪”时,她才意识到事情并不正常,因为,另2名同事也被赵松民“忽悠”了。

经查,2008年8、9两个月期间,在获得朋友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赵松民以朋友名义相继在2家银行办理了3张信用卡。之后,赵对朋友假称卡没有办下来,而从同年10月起持卡在专门从事信用卡刷卡套现业务的超市套现和过帐。直至今年5月7日,该3张信用卡停止使用。经查共计透支本金人民币28907.98元,利息4218.07元。其中,除了日常消费外,赵松民还在建材市场、通讯市场、服装店等场所持他人信用卡在POS刷卡机上套现几十次。其中,仅郑州上街区一家大型超市就套现达10次之多,累积现金13186余元。

今年5月,郑州两家银行通过电话、短信通知信用卡户主“尽快办理还款手续”。于是,受害人集体向警方报案。但此时赵松民已关掉手机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法庭上,赵松民辩称,当时确实没有钱花,才会拿朋友的身份证去办信用卡,也不好意思回家找父母要钱还债,自己打算慢慢还清,手机关机是没有钱充值,所以停机了,并非有意逃避。自己持卡消费前曾经过了三名被害人的同意,并以此为由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松民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赵松民辩称其持卡消费前均征得了三被害人的同意,经查,三被害人均证实被告人赵松民是在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们的银行卡进行透支消费的,因此对其辩解理由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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