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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被发现 持刀拒捕变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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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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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后被屋主发现,为抗拒抓捕持刀相威胁,不仅没有吓退屋主,反而被夺回所盗财物,而且还把自己第二次送进了监狱。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抢劫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0年6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刘力翻窗户进入贺家山原种场法官镇成林家,盗得数码相机一台、白金项链一条,钻石吊坠一个、黄金手链一副、银手镯一个,价值人民币共计9660元。被告人刘力准备逃离现场时,被被害人成林发现并将其抓住,二人一直扭打到屋门外的公路边。被告人刘力为逃脱,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被害人成林进行威胁,并乘机逃脱,被盗物品被成林夺回。被告人刘力在逃跑时被闻讯赶来的干警抓获。据查,刘力曾因抢劫于2003年8月被深圳龙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5年9月30日减刑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力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持刀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刘力在减刑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抢劫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刘力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和自愿认罪等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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