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8年作案32起呼和浩特强奸抢劫犯伏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5 04:32
人浏览

8年内连续作案32起,抢劫、强奸了数十名女性的抢劫强奸犯杨玉山,20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从1996年9月至2003年7月,现年39岁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黑河乡农民杨玉山,先后在呼和浩特地区的土默特左旗、玉泉区、回民区和金川开发区等地,采取暴力手段,连续32次在深夜潜入只有女人在家的居民家中,进行蒙面持刀抢劫和强奸。在32起案件中,抢劫作案24起,抢劫财物价值2万多元;强奸作案28起,强奸女性34人。
2003年7月,杨玉山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由于案发时间较长、涉及受害者众多,该案经过了一年多的调查取证。2005年9月1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玉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另外,一审法庭还判处在案的抢劫物品发还受害人。杨玉山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06年1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对杨玉山执行死刑的命令。
来源:新华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