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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犯跨省持刀强奸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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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5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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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因犯抢劫罪、强奸罪、流氓罪被判入狱十八年的江苏省沛县朱寨镇朱岗行政村村民徐军锋,保外就医期间仍疯狂作案,骑车在苏鲁两省持刀强奸三人。7月4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结合原判余刑,判处徐军锋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徐军锋1996年1月29日因犯抢劫罪、强奸罪、流氓罪被原徐州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1年12月30日被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保外就医。2004年12月7日13时许,徐军锋在沛县龙固镇三干渠姚楼翻水站北,将骑自行车路过的姚楼村妇女刘某某拽下车,摁倒在地欲行奸淫。刘女反抗呼救,路人郭东致上前阻止,徐军锋遂用随身携带的美工刀朝郭东致身上刺、划,致郭上、下肢损伤。徐军锋看到围堵他的群众渐多,慌不择路跳入姚楼河中,因其不识水性被困在了河中央,被随后赶到的公安干警抓获。
另查,2003年3月23日20时许,徐军锋在沛县大屯镇大王庄至侯楼村的路上,持刀拦住下班回家的侯楼村女青年李某某,将其拖至麦田内奸淫。2004年3月14日14时许,徐军锋在山东省鱼台县老砦乡东里村宗家鱼塘西的小路上,持刀拦住东里村妇女宋某某,采取威胁、殴打的手段将宋女奸淫。
法院认为,徐军锋在被判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再次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较深,又未对被害人所受经济损失予以赔偿,社会危害较大,应依法予以重处,并对新犯罪行与原判余刑实行并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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